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效力怎么样

 来源:中国法院网 发布时间:2016/2/16 16:46:41 点击数:
导读:1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,但有一定的行为能力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内订立的合同,即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,依法可以成立。  2、超出其行为能力而订…

1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,但有一定的行为能力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内订立的合同,即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,依法可以成立。

  2、超出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,事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,依法可以成立。

  3、事先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,依《合同法》第47条规定,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,有效成立。

  4、既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,又未得到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效。

  5、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、不负担义务的合同,依《合同法》第47条规定,无须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亦可有效成立。

 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,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,相对人享有催告权。《合同法》第47条第2款规定:“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。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拒绝追认。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”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。一旦生效,合同溯及成立时起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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